关于开展2024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2024-12-0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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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固定资产

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根据集团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及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等文件要求,为保障学校更好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固定资产,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盘点的目的:

 

(一)为我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提供更完整、真实、准确的数据,同时掌握各部门固定资产实际使用及完好情况。

 

(二)明确各部门资产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力度,提高各级人员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与水平。

 

(三)了解各部门资产的使用情况和效果,发现资产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学校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和资产使用效率。

 

一、清查盘点范围

 

20241120日前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登记入账及其他实际在用的仪器设备类、家具装具类、图书类等固定资产。

 

二、清查盘点内容

 

(一)各部门严格按照学校资产综合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实物清点进行账物核对,确认资产状态,做到账实相符。盘点时要做到以账对物和以物对账相结合,对账物相符的固定资产要核对使用部门、存放地点、领用人等信息。

 

(二)固定资产条码标签是固定资产的唯一标识,须确保物物有码。各部门要根据盘点情况,查漏补缺,做到一物对一码、物码相符。

 

(三)固定资产的保管人应为学校在职教职工,请各部门对现有资产保管人员进行梳理,及时办理离职人员、校内部门间调动和退休人员的资产交接手续。

 

(四)各部门发现固定资产盘盈的,应查明原因,提供有效证据,填写固定资产盘盈表;各部门发现固定资产盘亏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人,撰写情况说明,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当事人或相关人员签字的说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材料等)。

 

三、清查盘点时间安排

 

(一)部门自查阶段

 

清查盘点时间:2024121日至20241215日。

 

上报材料时间:20241216日至20241220日。

 

(二)管理部门复查阶段

 

20241221日至20241225日。

 

(三)报送材料

 

1.汇总资产清查盘点情况,编写资产盘点工作报告(模板见附件1,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填写2024年固定资产盘点清单(见附件2),异常情况(如使用人、使用单位、使用地点、使用方向、资产现状变更,补打标签、丢失等情况)填写在表格第一栏盘点异常情况填写处。并将资产盘点工作报告纸质版于2024122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到资产管理部门后勤保障处(行政楼2410室),2024年固定资产盘点清单电子版发后勤保障处刘姣姣(邮箱2041919226@qq.com)。

 

四、清查盘点要求

 

(一)各部门须高度重视本次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根据部门具体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盘点方案,将盘点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资产保管人,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时间组织实施盘点工作,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做到不重不漏。

 

(二)各部门应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把报废固定资产审核关,对已达到报废年限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应继续使用。

 

(三)各部门要如实反映本部门资产管理现状,不得有意瞒报和弄虚作假。资产管理部门将对各部门的盘点情况进行复查,对于复查中发现的资产损失,将由资产保管人按《重庆财经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赔偿;对于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对盘点异常情况要如实填写在2024年固定资产盘点清单(见附件2),清查结束后各部门要撰写和提交资产盘点工作报告(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联系人:刘姣姣

 

联系电话:88968649

 

 

资产管理部门(后勤保障处)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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