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为了给全校师生提供良好的办公学习环境,现决定对教学楼和行政楼中央空调进行正式开放。为加强中央空调的管理,降低空调使用成本,节约能源,杜绝浪费,根据实际情况,对教学楼及行政楼中央空调开放使用事宜,作出以下规定:
1、教学楼空调运行时间规定:
中央空调运行时间
|
周一至周五
|
周末\节假日等其他时间
|
开启条件
|
空调设置温度
|
8:00—11:50
|
开
|
关
|
室内温度冬天在12℃以下,
夏天在30℃以上方可开启。
|
冬季不得高于21℃;夏季不得低于26℃。
|
14:10—17:20
|
开
|
关
|
18:50—22:30
|
开
|
关
|
2、行政楼空调运行时间:
中央空调运行时间
|
行课期间
|
节假日及寒暑假
|
开启条件
|
空调设置温度
|
8:00—22:30
|
开
|
关(根据老师需求开关)
|
室内温度冬天在12℃以下,
夏天在30℃以上方可开启。
|
冬季不得高于21℃;夏季不得低于26℃。
|
注:遇重大活动、加班等特殊情况需临时开启中央空调的,请提前一日将书面(加盖部门公章)申请并提交至后勤保障处。
3、在空调开启期间,办公室老师或任课老师请关闭门窗,杜绝能源浪费。
4、办公室或教室空调实行区域包干负责制,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空调的使用进行监管,并指定专人负责各区域空调的使用;任课教师负责对上课教室的空调管理与监督,最后离开办公室或教室者,必须检查落实空调关闭情况。
5、教学楼内行政部门的空调遥控器请部门资产管理员保管;教室的遥控器请任课老师到第一教学楼1200室随话筒一同领取,下课后及时归还。领取了遥控器的部门或任课教师请妥善保管,若丢失一律自行负责。
6、发现空调故障及时向物业报修,报修电话88968600。抢修情况8小时内到校进行抢修,若人为损坏空调设施等,需自行承担维修相关费用。
以上规定,从2022年8月1日起开始实行。